换货条款
1. 当您在爱兰珠宝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在收到货品30天内(以EMS、顺丰货品签收单上的签收日期为准)换取等于或高于原来商品价格的商品(邮资由我们承担,换取高于原商品价格的产品时需补差价)。我们将依据相关法规,为您提供周到的换货服务,爱兰珠宝30天换货承诺为您无忧购物提供保障和信心。注:如顾客取货后无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我们可以对饰品进行回收,裸钻按报价单价格回收,金料按照当日金价回收,顾客需支付工费和损耗费用。
2. 产品换货流程及注意事项:
货品及原包装:请将货品和所有原包装、质量鉴定书、质量保证单以及发票寄回本公司,出于安全考虑,请在回寄货品时不要在外包装任何地方写上“珠宝”、“钻石”、“首饰”等字样。
请使用EMS特快专递退货并给您所要退换的货物投保,对货品进行全额投保,并索要一份货品已经到爱兰珠宝的回执单。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68号辐照中心3栋1楼 爱兰珠宝(收) 邮编518019
爱兰珠宝将把饰品送至中国国家权威机构来确认钻石和贵金属的材质(铂金、白金等)是否和我们寄送给您的商品品质一致。爱兰珠宝质检团队将通过确认钻石亭部的激光系列号来验证钻石真伪。完成检验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我们的客服专员将会与您联系洽谈换货事宜。
注:
1) 爱兰珠宝所有承诺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敬请谅解。
2) 因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丢失和损坏,爱兰珠宝概不负责,敬请谅解。爱兰珠宝建议您采用EMS保价快递,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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